“警察同志,我们公司的共享电瓶被偷了...... ”6月13日下午,市民徐女士向襄城区公安分局檀溪派出所报警。
接警后,檀溪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,据徐女士介绍,她在一家经营电动车共享电瓶业务的公司上班,主要负责检查片区内共享电瓶柜使用情况。当天下午2时许,徐女士在例行检查时,发现位于檀溪路某共享电瓶柜的6号柜门未关,里面的共享电瓶被盗,于是向警方报警求助。
民警通过信息研判,很快锁定了嫌疑人王某,监控显示,就在徐女士报警前,戴着帽子、口罩的王某将6号柜的电瓶放在自己电动车脚踏板处,随即骑车离开。下午5时许,民警一路追踪到嫌疑人上班的公司,正巧看到王某出公司门准备打卡下班,当即上前控制住王某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经查,王某当天下午骑车上班时,来到涉案共享电瓶柜处取用电瓶,发现6号柜门没有关好,便临时起意将柜中的电瓶偷走,“本以为自己刚好戴着帽子、口罩,没人能发现,没想到才3个小时,民警就找到了自己。”
经有关部门估价,被盗电瓶价值约5400元,目前,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图为:嫌疑人王某指认作案现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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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襄阳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
记者:邓卉 | 通讯员:周胤伍、邱艳青
编发:李艳 | 编辑:李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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